玉林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在哪办理手续(玉林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在哪办理啊)

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后需要异地就医并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必须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如果该人返回当地就医,那么在异地就医的登记信息必须依法注销。榆林哪里可以取消异地就医挂号?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1、榆林市哪里可以取消异地就医挂号?

玉林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在哪办理手续(玉林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在哪办理啊)

医保办理窗口榆林市广场东路758号榆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一楼业务办理大厅29-34号

2、注销榆林异地就医登记的法律依据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第1条

为了保护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参保人员就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国发{1998}4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999]14号){桂政办发[2016]1号及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一条

第八条(一)跨统筹地区长期就医(住院),是指参保人异地就业、异地居住长期(3个月以上)的情况。跨协调区的治疗。 (二)跨协调地区短期医疗(住院)。是指参保人跨协调区域异地居住、探亲、旅行等不超过3个月的情况。参保人员因急症住院的,必须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三)参保人员转往协调区外医院就医的,由协调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应当持转移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一条参保人员返回参保地后,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自变更或注销登记之日起,在参保地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异地基本医疗(住院)待遇。医疗保险福利。

榆林市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注销的法律依据是《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相关暂行办法规定,该业务的办理地点是,榆林市医保办理窗口:城市广场东路758号榆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一楼业务办理大厅29-34号。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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