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对内江市儿童医疗保险参保指南的内容感到困惑,一直在向小编咨询。今天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答疑问。
保险业务承办部
儿童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区就地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儿童医疗保险处负责。
参与条件
在本市户籍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儿童(以下简称儿童)。
加工材料
1、儿童《本市儿童医疗保险登记表(非幼儿园、学校)》;
2、子女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子女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文件或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二代身份证照相站的数码照片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收据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5、监护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港澳台外国人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永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现役军人的,须提供有效军人证件原件。复印件。
过程
向社区、街道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保险材料。
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从监护人银行账户中扣除医疗保险费。如果是孩子第一次办理医疗保险,首次申请金融社保卡是免费的。
温馨提示:
1、新生儿入户后1个月内申请参保的,缴费时间自出生当月起至2015年8月止计算。
2、其他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的儿童,缴费时间从申报当月至2015年8月计算。
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发布,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解答,可以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