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对扬州市城区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感到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解答大家的疑问。
享受治疗
(一)住院治疗
一个医保结算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最低缴费标准为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为医保保单范围内的70%, 10万元至医保最高限额报销比例为70%。范围内报销率为75%。医保政策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统一为75%。
一级、二级、三级和转点定点医院住院最低缴费标准分别为150元、300元、600元和800元。参保学生和儿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最低缴费标准统一为150元。
最高报销限额为18万元。 2013年起,从居民连续参保第三年起,最高限额提高1万元,最高增幅不超过3万元。中断参加保险意味着取消增加的限额并重新计算。
(二)特殊疾病门诊
1、特殊门诊疾病分为一类: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肝肾移植;第二类: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最低缴费标准为500元。一级门诊特殊疾病的结算方式与住院类似;二级门诊特殊疾病70%在规定范围内报销。一个医保结算年度最高补贴限额为2000元。
2、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凭医院出具的申请表和病史资料原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三)外地推荐
1、因本市条件限制,需到市外医院住院治疗。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应填写《城外转院申请表》,经医院审核后报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出院后,每月1日至10日持证件和日历、外地转介申请表、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账单原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报销。
2.市外定点医院。江苏省: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口腔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八一医院、鼓楼医院、南京脑科医院、南京眼科医院、南京同仁医院、苏州血液病医院医院、南京儿童医院、苏州大学儿童医院;上海:长海医院、长征医院、中山医院、仁济医院、肿瘤医院、瑞金医院、华山医院、胸科医院、东方肝胆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眼耳鼻喉科复旦大学附属咽喉医院、解放军第455医院、上海儿童医院等。
(四)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自杀、自残;打架、吸毒;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工伤、职业病;省、市有关规定不能纳入基金统筹支付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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