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收费吗是真的吗(来宾市医疗保险)

单位应当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单位因经营状况不佳而拖欠职工保险。当生产情况好转时,应为员工补足相关费用,社保经办机构也应监督,在办理来宾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时,是否收取社会保险费?下面,华录小编为您解答。

1. 宾客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是否收费?

来宾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收费吗是真的吗(来宾市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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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理宾客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的文件

1、医疗保险欠费申报表;

2. 缴纳额外身份证明材料。

3. 制定宾客医疗保险费补缴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本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办理完申报手续后,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收费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查询其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可以向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费划拨决定,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低于应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缓缴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不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的财产,用拍卖所得收益冲减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暂定应缴数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经营情况、从业人员人数等有关情况,暂定应缴金额;没有上月缴费金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经营情况、从业人员人数等有关情况,暂定应缴金额。缴费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并按核定金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缴费。

4. 办理宾客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的地点

来宾市绿园路329号(来宾市医保服务分中心二楼服务厅15、16、17号窗口)

由此可见,来宾市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在业绩好转时及时为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缴。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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